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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月三日應中衛發展中心邀請,至品牌商圈總顧問策進會去作專題演講。說起來前兩年經濟部商業司在推品牌商圈計畫時,我就被邀請當任總顧問,這當中也隨輔導團隊先後到過新社商圈、內灣商圈、平溪商圈、田尾公路花園、三義商圈及台中自由路商圈等地,這當中看到很多商圈協會相當積極,投入不少人力、物力,當然地方政府也要投入,特別面對不景氣時更要用心。

當天我講的重點是「品牌商圈定義與策進手法」,首先告訴出席來賓品牌的定義,我用了三個人的說法,包括: 
David Ogilvy的定義 品牌的屬性、名稱、包裝、價格、歷史、聲譽和廣告等無形總和。品牌同時也因為消費者對其使用者的印象,以及自身的經驗而有所界定 
Stephen King的說法 產品是工廠所生產的東西,品牌是消費者所購買的東西。產品可以被競爭者所模仿,但品牌則是獨一無二的,產品極易過時落伍,但成功的品牌卻能持久不墜。 Charles Revson的描述 在工廠我們生產的是化妝品,在店裡我們販賣的是希望。品牌的終極目標是要建立偏見,以加速消費者使用的決心。

至於為何要作品牌規畫,則有下列原因:
第一次印象最重要成見就是成見,外表左右人的觀感,資訊爆炸時代中,據統計,每人每天約接觸450個廣告與宣傳物,一個品牌如果沒有搶佔與切割出自己的抽屜,很容易淹沒在商品的海洋中。
品牌區隔對手的競爭一山不容二虎,第一品牌永遠只有一個,先進抽屜者得勝,如果抽屜中已經有人了,那就自己創造一個新的抽屜。
拉大與競爭對手間的距離脫離價格戰的泥淖,品牌、品質、價格、服務,為企業競爭的四個手段,而創造品牌價值是其中最有效的方式。
以美感創造購買慾望美學經濟的到來,消費者對於美麗事物的追求更為積極。美感創造欲望刺激消費,消費者喜愛在環境優雅的購物場所,所謂體驗行銷已視覺為首。

演講最後我提出體驗行銷的概念,我不知與會來賓是否理解它的意涵,但這是較新的概念與作法,我並以日本兵明湖商圈的案例及香港砵蘭街商圈的特色來補充。

  
演講會場的情況,照片有點小模糊,是中衛發展中心拍的,攝影要重修!

  
演講後開始座談,依序是(左至右)中衛的詹偉正總監、我(打瞌睡的樣子,真好笑!)、新的商業司司長葉雲龍(他是我高中的學弟)、高雄市商店街總會長劉奕甫先生、商業司專門委員黃斌發先生、還有黃雅萍科長(右邊那張可以看到她)。

  
兵名湖入口的意象設計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遊園車的造形設計相當活潑

  
告示牌、垃圾箱設計也都別具用心,很多小地方就可以看出主辦單位的細心之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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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賴建都 教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