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九月初,我應邀到國際廣告行銷營的演講稿,彙整一陣子後,總算完成post到我的部落格。

第一章:創新工具與多元化媒體

新工具的不斷出現,媒體更顯多元,運用新工具新媒體也得到不錯的成績。

第一節:

Social media成為網路當紅辣子雞,『你plurk了沒?』,web 2.0時代來臨,影音上傳,bloggoogle search等開創一波新潮流

第二節:

在國外,可口可樂的fansFacebook上成立了溝通平台,參與者高達300萬人,多過歐巴馬的Facebook社群,但是最近人數被麥可傑克森的社群超越,國內的政治人物在Facebook上也開設有平台,比如馬英九,但是只有一萬多參與者,人數一直沒有增加。 最新的報導,可口可樂繼Facebook的成功經驗後,更將在iphone平台上設立社群平台。

第三節:

電影『海角7號』的成功,背後的力量來自網路社群的力量,由於PPT的社群力量把原本不看電影的人拉到電影院去了,成就了票房佳績。

第四節:

『敗犬女王』製作單位募集2000fans,利用Facebook,短時間造成空前的忠誠度超高的佳績。

第五節:

不起眼的小工具widget,也能做廣告。Widget 是一種可以在桌面顯示與執行的小軟體,提供使用者一個簡易的介面去執行一些常常用的功能,目前提供這種小玩意兒的公司主要有AppleYahooGoogle等。

第二章:金融風暴後的消費行為

根據調查在西歐與美國,有接近三分之二的消費者表示,金融風暴直接影響了他們買東西與使用媒體的行為。而在台灣也有因為新媒體的影響而成功的例子。

第一節:不可小看的口碑行銷(words of mouth)

可口可樂的兩名fansFacebook成立社團,從廣告傳播的立場來看,這種社群除了廣告的力量外,也有預防危機消弭消費者疑慮的功能,而可口可樂最後也參與經營這個社群,因此可口可樂除了使用傳統單向的媒體之外,也開始使用雙向的social media

第二節:

而『海角7號』,第一週票房平平,但到了第三第四週,設群文章明顯暴增,票房也跟著升高,而在第六第七週後,卓越的票房表現受到密切注意,票房再度上漲,除了捧紅演員之外,電影中的商品也一夕爆紅。信義鄉的馬拉桑小米酒與夏都酒店就是最好例子。

第三章:電視廣告浴火重生

電視廣告還有效嗎?Unilever在2005年就刪減了20%的電視廣告預算,而改以戶外廣告,以及以social media為主的網路廣告;無獨有偶的是海尼根也大幅刪減電視廣告預算,取而代之的是贊助行銷與店頭POP,這是30年來的頭一遭。

第一節:北美市場電視廣告的版圖被侵蝕,而網路廣告從1996年的600萬美元,一路上揚到2006年的69億美元,電視廣告要如何應變呢?

第二節:Stephen W. MarshallMarilyn Sue Roberts兩位教授針對美國Effie獎做了一個長期觀察的研究,以19992004年得獎電視廣告為研究範圍,運用內容分析法分析,發現:

    1.超過八成是30秒的廣告

    2.九成以上有key visual

    3.五成以上有強而有力的旁白

    4.八成以上有幫助記憶的標語口號及片尾音樂

    5.六成以上使用間接訴求

Effie獎是一各主要以效果為主要評估標準的廣告獎

Effie2009成功案例:成功的媒體組合

廣告商品:AXE淋浴良伴 (淋浴時使用的配備)
(
資料取材自Effie網站)

第四章:宅男與敗犬女王的消費法則

第一節:用有別於以往的方法來接觸宅男與敗犬女王

歐巴馬在大選期間投入4005000英鎊到online game,置入『狂飆樂園』、『雲斯頓賽車2009』、『NHL冰球09』、以及『極限滑板』等遊戲,針對的是對於大選結果有明顯影響的10個州的玩家。而結果顯示在這10個州都有不錯的成果展現出來,對大選的助益也著實不小。

前面也說過,電影『海角7號』的成功,背後的力量來自社群網路的力量,PPT的社群力量,把原本不看電影的人拉到電影院去了,成就了票房佳績。還有敗犬女王製作單位募集2000名,來自四面八方的fans,利用Facebook,短時間造成空前的忠誠度超高的佳績。

第二節:對於Game的廣告置入形式

Around-Game的廣告置入形式:在遊戲的頁面,運用額外的橫幅廣告(banner ads)與直立大型廣告(skyscraper ads)In-Game的廣告置入形式:在遊戲中設立看板廣告,或者將商品以各種方式融入遊戲的方式。經過眼動儀的測試二者,in-game的方式的注視點較為集中,因此建議around-game的廣告費用應該比較便宜一些。

第五章What’s next step?

第一節:新廣告、新媒體、新形式

由於新媒體的誕生,使得原本的廣告形式因為新的媒體的表現方式不同而必須有所改變,這就產生了新廣告,而這種新廣告又回過頭去影響既有的廣告形式。

第二節:重新定義消費者

打破傳統研究消費者的窠臼,因為如果廣告在網際網路的年代是一種內容的話,那消費者其實換個角度來說是個使用者,勢必不能用過去的方法來界定與研究他們,勢必要用心的思維來研究,比如研究網路重度使用者,這類與以往的消費者不同的研究。

第三節:社會與法律議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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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賴建都 教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